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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五联共建”制度的通知
2009-04-14 00:00 党委组织部    (点击: )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学院党委决定在我院建立院党委委员(院领导)联系党总支、教学单位;党总支委员、院系领导联系党支部、教研室;教工党支部联系学生党支部;教工党员联系学生班级、宿舍;机关直属党支部联系教学单位党总支制度(以下简称“五联共建”制度)。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五联共建”制度的意义

    建立“五联共建”制度,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经。一是有利于推行“五联共建”机制,建立健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和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反映意见的通道,构建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参与党政事务的平台;二是有利于建立以基层党组织、教学部门为基础,疏通征求群众意见的渠道,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及时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构建群众建议和意见处理系统;三是通过积极开展以送温暖、扶贫助困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慰问教职工(学生)制度和扶贫助困机制。立足构建和谐校园,切实为教职工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形成良好的机制和传统;四是通过开展机关直属党支部联系教学单位党总支共建活动,加强机关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的联系,更好的发挥职能部门在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中的作用;五是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党建促教学科研,促学科建设,促我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来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五联共建”制度的基本要求

    1.院党委委员(院领导)联系党总支、教学单位制度: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各自联系部门的班子建设和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党政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联系人有责任及时向党委提出解决的建议、意见。党委委员(院领导)要参加联系部门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对班子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年定期在联系的单位讲授一次党课或做一次专题报告。

    2.党总支委员、院系领导联系党支部、教研室制度:党总支委员、院系领导要定期检查指导所联系党支部、教研室的各项工作。检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做好党员、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培养以及党员发展、管理工作;教学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围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为目标,不断创新党支部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工作方式,激发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引导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各联系人要深入了解各联系点的情况,及时反馈、沟通信息,制定具体措施,解决问题。党总支委员、院系领导要参加所联系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定期给所联系支部讲授党课或进行专题辅导,并参加、指导支部的党员发展大会。

    3.教工党支部联系学生党支部:教工党支部要引导学生党支部充分发挥联系、团结、教育、引导学生的政治优势,结合教学科研的实际,学生的专业类别,举办适合大学生特点、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对学生党团活动、积极分子培养、党员教育等工作进行积极的指导,以党建带团建,把学生党建和学生的思想教育、专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以专业特色为依托,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4.教工党员联系学生班级、宿舍制度:教工党员联系学生班级、宿舍主要是教工党员通过面对面谈心、辅导学习、网络交流以及开设专业和学术讲座、共同开展活动等多种方式,主动参加所联系班级、宿舍学生组织的活动,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到自己所联系的班级、宿舍与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倾听他们对学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同时实实在在地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激发他们认真学习的热情,促进优良班风和学风的形成,推动学生全面成才。

    5.机关直属党支部联系教学单位党总支制度:各机关直属党支部要结合部门工作特点与联系共建单位经常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协助教学单位党组织对学生党团活动、积极分子培养、党员教育等项工作进行积极的指导。应发挥职能部门在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围绕教学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共建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共建活动,使每一位党员能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服务意识,把实现理想和做好本职工作以及学习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三、组织领导

    “五联共建”制度是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有效途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

    1.学院党政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分别是我院实行“五联共建”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是“五联共建”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和指导各层面联系制度的安排和落实,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落实。

    2.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按照“五联共建”制度的基本要求开展工作,并积极探索新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联系制度,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真正把联系共建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3.学院将把“五联共建”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党员“争先创优”和最佳单位、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评选活动的重要依据。

    4.2009年4月20日之前各党总支、各机关党支部结合实际将落实“五联共建”制度的工作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工作方案应比较具体,包括联系对象(部门)、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以及具体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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