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2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党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决定于2010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分别举办“第2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按照《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师生。
二、培训内容、形式和考核方式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按照《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大纲》执行。本期培训,中文系、经济与管理系单独组班,由党总支承办;其他各系联合组班,党总支协办。
发展对象培训按照“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计划”执行,各党总支协办。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3月19日,逾期不纳入本期培训。
(二)报名要求:
1、确定1位党总支委员担任本单位培训班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学员培训的日常考勤、考核及协调工作,组织本单位培训学员开展创新性培训活动。
2、机关党支部推荐的培训对象,直接到党委组织部报名。
3、推荐学员参加培训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
(1)党校培训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请各院系严格把好关,积极推荐思想进步、现实学习工作表现优秀、能够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的学员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执行严格考勤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需本单位培训班负责人审核后报组织部备案,但不得超过《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党校学习培训纪律》中所规定的时间和次数。
(3)上课时间与本期培训班时间安排有冲突、不能确保按时参加本期培训班培训活动的,不参加本期培训班,可以纳入以后的培训计划。
(4)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需要填写《安康学院第2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或《安康学院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党校专区下载),由所在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汇总整理后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至党委组织部。其中,电子版发送至
aktczzb@aktc.net.cn;纸质版加盖本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公章后报至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党 校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