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 安康学院关于调整内设处级机构和领导职数的决定》、《关于对处级干部任期届满进行调整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就本次处级干部任期届满进行调整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选拔任用工作的方式及程序
(一)根据学院目前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调整、设置现有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
(二)对在任期内年度考核为优秀和目前在新校区承担有工作任务的处级干部,根据个人报名和职位需要优先重新任用。(党委研究决定后,对不涉及提拔、平级调整人员发文任用,对申报上一级职务、涉及提拔人员暂缓。)
(三)在个人报名、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一些岗位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干部个人的考核情况,对原有处级干部进行重新任用。(第一批干部任用后,将空缺岗位在处级干部大会上公布并进行个人报名。党委研究决定后,对不涉及提拔、平级调整人员发文任用,对申报上一级职务、涉及提拔人员暂缓。)
(四)对部分新增和空缺的处级干部岗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选拔任用。
二.资格审查工作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 波
副组长:苏汉青
成 员:于咏梅 田兆杰 陈爱平
三.考察工作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组,负责对本次干部调整选拔任用工作中确定的拟提拔人员进行考察。
各党总支、党支部应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动员并号召符合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教职工踊跃报名。同时,配合学院考察工作组,做好干部的测评、考察等工作,确保本次干部调整选拔任用工作顺利完成。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