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党校决定于2013年3月至4月,分别举办“第3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第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按照《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师生(相应信息必须已录入入党申请人信息管理系统中)。
二、培训内容、形式和考核方式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按照《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大纲》执行,培训人数达到120人的系可单独组班,不足120人的,与其他系联合组班;发展对象培训按照“第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计划”执行,培训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主办,各党总支协办。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期培训。
(二)报名要求:
1.确定一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或学生党支部书记担任本单位培训班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学员培训的日常考勤、考核及协调工作,组织本单位培训学员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
2.直属党支部推荐的培训对象,直接到党委组织部报名。
3.推荐学员参加培训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
(1)党校培训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请各院系严格把好关,积极推荐思想进步、学习工作表现优秀、能够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的学员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需本单位培训班负责人审核后报党校备案,但不得超过《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党校学习培训纪律》中所规定的时间和次数。
(3)上课时间或其他教学活动与本期培训班时间安排有冲突、不能确保按时参加本期培训班培训活动的,不参加本期培训班,可以纳入下一期培训计划。
(4)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需要填写《安康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或《安康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整理后以电子版形式报至党委组织部。
附件1:安康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附件2:安康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党 校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