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反馈的我校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抽查结果显示,2014年我校随机抽查的5名处级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其中4人存在填报不实现象,部分人员所填写内容与抽查结果差距较大,不实率占所抽查人员80%,主要集中在房产、股票、基金和护照等方面。
根据最新要求,2015年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比例提高至10%,为进一步认真做好我校2015年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填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要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的要求,认真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止填报时的现状)。
二、严格遵守报告纪律。领导干部应当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根据中组部的要求,本人填写《承诺书》,对不如实填报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院系、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认真核实所填写报告表,确保今年所填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果已经交到组织部,可以自行取回补充完整,密封后于2015年4月3日之前交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