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咏梅,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副教授职称,陕西汉阴人。1971年1月出生,1991年5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党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机关一分会主席。
该同志能自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注重通过学习思考、躬身实践不断提高素质能力;立足岗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协作、尽心履职,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充分发挥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五带头”。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三个之家”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地为师生服务,切实做到不推、不燥,以务实高效的作风赢得了师生的好评。2012、2013连续两年度“三位一体”考核为优秀格次。